优化金融供给支撑老有所养

新康养研究  |  

2024.07.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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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有所养,关乎百姓生活幸福,关乎人口高质量发展。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日前发布《关于银行业保险业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的指导意见》提出,未来5年,第三支柱养老保险规范发展,养老金融产品更加丰富,对银发经济、健康和养老产业的金融支持力度持续加大,更好满足养老金融需求。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程度加深以及人民群众养老需求的日益多样化,通过优化金融服务,为社会提供高质量养老服务供给,成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保障民生的重要使命。

一段时间以来,作为“五篇大文章”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包括中央金融工作会议、《政府工作报告》在内的一系列中央重要会议及文件多次着墨“养老金融”,为金融强国目标下更好、更优发展养老金融提供了根本遵循。事实上,我国养老金融自改革开放起便开始有序布局。随着《关于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的意见》《个人养老金实施办法》等文件的相继出台,以及社会各界的通力合作,目前在以养老金金融、养老服务金融、养老产业金融为主要内容的养老金融三大领域,我国已形成了以“三支柱”养老金体系为支撑,以覆盖个人全生命周期的多层次养老金融产品体系为助力,以政府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构建的养老产业生态圈为可持续发展动能的范围广、层次足、内容丰富的养老金融供给体系。

客观上看,对标金融强国使命以及人口老龄化趋势的要求,处于起步阶段的我国养老金融体系仍存在诸多优化空间。比如,“三支柱”养老金体系尚未完善,覆盖面仍不广泛;企业年金运作较为复杂,且各地区、各企业发展不均衡;养老金融产品供给不足,服务模式仍然比较单一;养老产业金融缺乏统一的顶层规划,各地养老基础设施、养老服务体系完善程度、发展质量参差不齐;等等。对此,应以优化养老金金融结构、着力养老金融产品创新、加强养老产业统筹等为抓手,多措并举提升养老金融核心服务能力。

在优化养老金金融结构方面,要着力完善“三支柱”养老金体系。以健康保险服务为基础,进一步推进基本养老保险由制度全覆盖到法定人群全覆盖。在完善灵活就业人员参与社会保险制度的基础上,优化规则,规范发展企业年金与职业年金。财税调节方面,要针对不同收入、不同年龄段群体,增强税收调节的差异性;还要加快研究出台因地制宜的差异化财税激励政策,持续扩大政策优惠力度,推进个人养老金制度的普及与落实。

持续创新,丰富养老金融产品与服务。考虑到不同地区、不同群体对养老金融产品的需求差异,不断丰富FOF、权益等各类产品线以及不同期限、风险等级的金融产品,建立金融机构间标准化、协同化资金归集制度。推动养老金融投资顾问服务业务发展,满足多元化养老理财需求。完善资本市场交易机制改革,鼓励引导各类养老金、企业年金、保险资金等长期资本参与金融市场交易活动。在创新发展的同时,也要以更精准举措夯实养老金安全根基,一方面加强投资者教育,提高居民金融知识水平,增强风险意识;另一方面强化对养老金融投资机构专业能力的要求,压实机构信息披露和风险管理责任。

同时,还要以加强统筹为核心,推动养老“事业”与“产业”协同发展。持续统筹产业物理空间布局,在人口超过一定规模的大城市(或城市带)周边,选择自然环境较好、开发程度较低的地区,加快连接大城市和产业带中小城市的养老产业带建设,重点提升医疗、养老等公共服务资源的保障能力。进一步优化养老服务产业结构,以老年人实际需求为导向,充分发挥政策引导与市场化机制的联动作用,加快居家、社区、社会机构相协调以及医养和康养相结合的新型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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